武漢革命博物館藏品入藏標準和程序
一、藏品入藏標準:
1、符合武漢革命博物館的特點,符合展覽需求
2、由我館組成的征集人員組成小組尋找符合我館的相關(guān)藏品制定擬征集清單
3、具有一定的社會價值、歷史價值等,反應歷史、生活,有意義的藏品
4、符合文化和旅游局的征集規(guī)定,并獲得同意的藏品
5、符合我館入藏條件并保證能做好安全等方面的措施
二、入藏程序
1、根據(jù)本館征集文物的需求,尋找文物線索,將擬征集文物清單、資金使用等情況上報武漢市文化和旅游局
2、經(jīng)藏家自報價格、第三方就地評估和專家鑒定真?zhèn)巍r格三個流程,最終決定擬征集藏品的數(shù)量和價格,將不符合要求的藏品退還藏家。進過最終確定后,由武漢市文化和旅游局下發(fā)相關(guān)文件,審批通過同意征集并做好經(jīng)費調(diào)撥等工作
3、本館實施政府采購、簽訂收購合同、辦理支付手續(xù)
4、征集人員、文物保管人員與藏家辦理藏品移交手續(xù),由賬管員填寫藏品入館憑證
5、由庫管員做好所征集文物的詳細信息采集,登記在冊并記錄到電子賬本
6、藏品入庫前,根據(jù)不同藏品的質(zhì)地做好藏品的清理、維護等工作
7、根據(jù)我館藏品的分類情況,庫管員將相應的藏品分別放入不同的庫房,進行分類管理
注:以上文物入庫管理辦法僅適用于政府采購的方式,如果遇到無償捐贈的情況則要上報辦公室請法人簽字同意,邀請專家鑒定后,方可辦理文物入館手續(xù):填寫入館憑證、信息采集、分類入庫。
武漢革命博物館文物征集工作流程
文物征集工作小組——→確定文物征集對象——→文物征集鑒定委員——→兩名以上專家出具初步鑒定——→保管部確定擬征集文物明細——→向上級管理部門申請文物征集程序——→經(jīng)過上級管理部門組織的專家估價、鑒定流程后——委托第三方招標公司進行單一來源采購——→我館與相關(guān)人員簽訂合同——→財務科支付文物或資料獎金或征集費——→辦理文物入館手續(xù)/保管部向文物捐贈人頒發(fā)收藏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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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址: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(qū)紅巷13號 鄂ICP備13015435號-1 鄂ICP備13015435號-2 技術(shù)支持:湖北荊楚網(wǎng)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