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規范單位和觀眾拍攝行為,切實維護我館良好形象,特制定此制度。
第一條 禁止館方授權外的拍攝行為。
第二條 禁止個人攜帶除手機、相機、手持云臺外的其他拍攝設備進入場館。
第三條 拍攝專題視頻一律實行事前申請,有拍攝需要的單位須在本館網站下載拍攝要求,根據要求提前至少3個工作日出具拍攝函,須加蓋單位公章,與相關內容附件一并發送至郵箱wuhanrm@163.com,待收到郵件回復審核通過后方可安排拍攝。
第四條 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不得進入陳列展廳內部攝制專題視頻。
第五條 本館拍攝接待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協調,出具同意拍攝函后掛牌方可入場拍攝。
第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。
請下載附件,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聯絡函,提前至少3個工作日發送至郵箱wuhanrm@163.com